今年3月1日,备受瞩目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正式拉开帷幕。对于有房贷的人来说,可以选择固定利率,也可以选择LPR,LPR会随着市场的利率波动而变化。
按央行规定,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原则上要在8月31日之前完成利率定价方式转换,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
图片来源:工商银行电子银行
哪些人受影响?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简称,是指金融机构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
2019年8月,央行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新的LPR报价方式改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报价利率期限增加5年期以上;报价频率由原来的每日报价改为每月报价一次。
按规定,2020年1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或者签了合同但还没有发放的贷款,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的贷款可以转换为锚定LPR。
一般来说,只要有个人住房贷款的都受此次转换的影响,但有几种情况除外: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
固定利率贷款;
2020年底前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
也就是说,如果符合这三种情况之一,就不受转换的影响。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存量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至8月31日结束。若未在此前转换,则银行会自动调整为LPR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具体是哪种各家银行标准不一。
在8月31日之前,您可以选择通过电子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办理,这样您就不用去柜台,在电子银行上选择相关业务办理即可。或者您也可以选择挑个方便的时间到银行柜台办理相应业务。
固定利率与LPR二选一,怎么选?
转换有两种方式,一是将以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转换为以LPR为基准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二是转换为固定利率贷款。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
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
以此为例,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
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转换为固定利率:
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对于购房族,最关心的就是到底是固定利率不变,还是选择挂钩LPR?
固定利率到合同到期都不变,所以如果您认为LPR会涨,那么固定利率肯定更合适;如果您认为LPR会跌,那么选择锚定LPR您的房贷利率也就会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