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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5月31日将启动不动产登记

发布时间:2016-05-28 19:24 来源:泰兴房产网
泰兴不动产登记主要内容包括:不动产的自然属性,如:面积、空间、用途等;不动产权利归属,如:权利人是谁,权利来源是什么,以及权利的期限等;不动产权利的变化情况,如:变更了权利人等。过去依法办理的房产证、土地证,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后,过去的证书依然有效。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方便市民,缩短办事时限,明确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部分登记需要权籍调查和现场公示,这个时间不计算在受理时间之内。

  因为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不动产登记的收费规范,故按泰兴市物价局的批复暂按原标准执行。在单独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按原标准执行。如果是土地和房屋一起登记,原来要收取两种登记费,本着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只收取房产登记费,标准按原房产登记费标准执行。

  泰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从5月31日起执行,不动产登记市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黄桥在黄桥便民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其他乡镇在各国土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计划于27日下午和30日进行新旧系统割接,在此期间不对外受理办证,请市民避免在这个时间段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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