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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城实施“房票”安置政策

发布时间:2022-06-23 09:15 来源:泰兴房产网
“房票”安置,通常是指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对现有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方式的一种补充。房票是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也就是说,房票安置并非直接领取安置款,而是拿着房票买房,并抵扣房款。

按照政策,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安置补偿权益按照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计算后,由征收人给予安置补偿权益金额8%的奖励,作为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列入房票票面金额,同时以现金方式奖励被征收人3个月的过渡费。

与此同时,被征收人使用房票所购买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

仅今年以来,至少包括河南郑州、江苏宜兴、河南开封、江苏南京、浙江温州、江苏张家港、浙江龙港、浙江海宁、浙江金华、湖北鄂州、浙江丽水、浙江宁波、浙江温岭、河南许昌、福建邵武、江苏江阴、安徽界首、江苏常熟、河南信阳、四川宜宾等20城探索实施相关“房票”安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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