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楼市 > 房产动态

索要“茶水费” 浙江楼盘销售栽了!

发布时间:2020-08-19 15:00 来源:泰兴房产网
入职时只有3万积蓄,短短几年给自己买了房,还帮妹妹付40万购房款,每月车贷也用“茶水费”还……

浙江嘉兴一家房地产公司的10名销售人员,在某楼盘销售期间,共同利用案场销售经理对房源销控的职务便利以及销售人员对房源销售的职务便利,向客户索取额外“茶水费”6000元至48万元不等,最多居然累计索取400万元。

近日,浙江南湖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这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10名被告人获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部分被告人获缓刑。

法官提醒:作为销售人员一定要长远规划职业,遵守职业道德,不能贪图眼前利益,一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也会对管理制度、经济利益、公平权利等构成侵害,很有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而作为消费者,也要提高维权意识,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被他人的招数坑蒙拐骗,若发现开发商或销售人员或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有收取“茶水费”“指标费”、内部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固定协议、转账凭证、收据或发票等有效证据,并向行业协会、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证和举报。
打印关闭